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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2年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典

来源:中国环境监测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9-27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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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2年3月9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执法人员会同第三方专家对淄博宝塔钙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自动监测设备运行异常,数据分析仪历史日志显示标气浓度参数多

2022年3月9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执法人员会同第三方专家对淄博宝塔钙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自动监测设备运行异常,数据分析仪历史日志显示标气浓度参数多次被修改。调阅视频监控录像,发现以上历史日志参数修改时段,自动监测设备运维人员均在分析仪旁边进行操作,导致同时段企业校准系数出现变动。经查,该企业人为调低一氧化氮标气浓度参数,缩小校正系数,从而降低外排废气氮氧化物自动监测显示浓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

案件启示

典型案例七:青州艾比特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通过稀释水样,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水污染物案

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

典型案例二:淄博宝塔钙业有限公司擅自调低标气浓度参数,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

2022年6月至8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公安厅开展“两打”行动,组织16市交叉检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对夏津县峰通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多孔砖项目正在生产,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未正常采样,气态污染物进气转子流量计未开启,烟气无法进入分析仪,执法人员打开进气阀后,烟气数据急剧升高。经查,7月28日下午,企业工作人员发现外排废气二氧化硫自动监测数据有超标趋势,随即进入站房关闭进气阀门,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通过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平台筛选出自动监控数据异常线索,精准发现环境违法犯罪线索,市县两级执法机构开展联合行动,及时固定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夏津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

案件启示

综合利用现场检查和视频监控等,固定违法证据,查找涉嫌环境违法的问题线索,依法严厉查处自动监测数据造假行为,严守自动监测数据质量生命线。

发挥视频监控“千里眼”的作用,在前期远程筛查问题基础上现场验证,有效固定了违法事实。同时,与公安机关紧密协作,及时移交案件线索,有效防范互相串供、灭失证据等情况的发生,将案件办成铁案,提高案件侦破效率。

该案中企业自动监测数据缺失值为分钟值,与自动监测小时值和日均值数据相比不易察觉,现场检查时要对发现的异常情况详细排查,深入分析,锁定违法事实。

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

根据排污单位行业特点,结合大数据分析、现场检查和视频监控等方式固定违法证据,严惩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有效提高了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持续加大自动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干扰自动监测数据和弄虚作假行为,牢牢守护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整理了第六批10起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查处典型案例,其中,涉济宁一例。典型案例内容如下:

2022年7月14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开展非现场巡查发现,青州艾比特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自动监测历史数据异常。经查,该企业工作人员于2022年3月29日驾驶叉车将一吨桶自来水直接排入自动监测设施取样口处,并关闭下游污水排放阀门,致使自动监测设施采取样品为自来水和污水混合物,降低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测数据。

案件启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

案件启示

基本案情

典型案例六:诸城市鲁盛建材有限公司擅自断开采样管路,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监测》 网址: http://www.zghjjczz.cn/zonghexinwen/2022/0927/1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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